2010年2月20日星期六

虎耀龍騰《有極之說》23

刊期:2010年2月20日

~搞噱頭與安全顧忌~

春節的某一個晚上,與老公和兩個孩子到一家小販中心吃晚餐,恰逢佳節,小販中心業主邀來了舞獅助興,為了讓路舞獅獻瑞,本來悠悠的新年歌曲暫時被關掉,換來“咚咚鏘”的鑼鼓聲,一樣熱鬧。

業主也非常花心思,舞獅時候點燃了紅炮,“霹靂叭啦”地,氣氛 更加熱烈,許多食客開始走近觀賞舞獅表演,突然間“碰…碰…”的聲響,原來是放煙花了,夜空中在璀璨的煙火映照下,景色還算不錯。

可是,放煙花的地點不太對,周圍都有車輛停放、又很靠近小販中心,起初大家都不以為意,忽然間,煙炮往空中射放之時,幾個小煙炮是往地面左右飆去,嚇得圍觀者馬上“閃”!

第一輪煙花表演算是僥幸完成,有驚無險;而舞獅表演還未結束,業主再來點燃第二輪煙花,繼續“碰…碰…”響,這回煙花盒擺放的地點是移了一些,卻是更靠近小販中心,煙花就在小販中心戶外座位的食客頭頂上綻放,大家開始覺得不對勁了,不懂是不是知道煙灰屑會從天而降污染桌上的食物,還是可能覺得頭頂上有“火”冒著很不安全,大顆兒紛紛拿著水杯或未吃完的食物往戶內“逃命”。

我們一家人也是這樣,馬上停下吃飯的動作,趕緊捧著東西往更安全的地方去。

煙花不久就放完了,但是剛才大家被“驚嚇”的感覺,已造成食不知味;而且,鞭炮跟煙花散發出來的白煙,已瀰漫小販中心戶內,那煙的味道真叫人難以忍受,況且還是不健康的哩。

一頓美好的晚餐,好看的舞獅和煙花表演,就這樣留下了缺陷。

其實,生意人趁佳節開業,搞些小噱頭逗樂顧客,本是好事,亦值得鼓勵,不過,進行的方式應該考量整個環境與地點條件。

政府嚴禁人民在佳節期間放鞭炮煙花,說實在我很不贊同,因為歡慶佳節有這些東西助興,總能營造更美好的氣氛與感覺,大家都能以更愉快的心情度佳節。

可是,當有人隨意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燃放鞭炮煙花,巨響或會嚇到年幼的小朋友或老人家;地點若非空曠地方而是車水馬龍、車多人多之處,還可能會引起意外,喜慶變悲劇。

當然,有人可以說:“這樣的意外都沒有發生過。”而不覺得那是問題;可是,沒有發生過不代表不會發生,我們先賢常提醒的“居安思危”、“樂極生悲”,就是這麼一樣的道理。

新年溜溜,不是我要在春節時候口不說好話、心不想好意,只是,當我們原來是好意的做法,可能“一不小心”會演變成對他人造成傷害的時候,就要檢討改進,如此才會皆大歡喜,吉祥平安!

2 条评论:

匿名 说...

虽然你常强调自己是美少妇,但我怎么看你都比较像个安娣lo.

你会不会太专注于你的孩子啊?你多久没打扮了?再这样下去,你老公在外面包情妇10年你应该都不会知情.

心鈴 说...

應該是說我從來沒打扮吧,哈哈^^

你幾時看我打扮過咩?

本來就是安娣了,我可是給人家叫安娣叫到很爽,都這樣的PANGKAT了,實至名歸咧 :)

我老公不會包情婦的,跟你說呵,會包情夫的是我比較對囉(勁爆咧)哈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