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17日星期五

別小人看我

有些人,自己常做的那一套,不小心陰陽錯變到別人手上去,就認為別人是在狗屁他。

然后不甘心,認為別人搶風頭。

也許真的會有這樣的人,但是,不包括我。

我才不會那麼沒水準,拿別人的做法硬套在自己的手上。

這種不要臉的東西我才不做,因為我可以做到的東西,不需要靠那套做法來點綴,給人假像,讓別人覺得自己很厲害。

假像騙得過別人,也只是一下子,有智的人可不吃這一套。

如果要展現自己的能力,不必靠外表弄到漂漂亮亮,開出來時,竟然只不過是:“有限公司”。

要展現自己能幹,就用實力跟態度認真做出來,得個嘴巴講,講得天花亂墜,當競爭者的東西一攤開來看,肯定就一目了然,誰的表現最好,不是硬從自己嘴裡講出來的,眾服才會受肯定。

有目共睹呵,有好的方面,也有壞的方面。

改改一下吧,時代進步了,人也會進步的,不要弄到最后連自己給別人在背后當是個笑話了都還不懂,那才是可憐和可悲啊!

查明真相還他清白

中言

查明真相還他清白

雪州行政議員歐陽捍華政治秘書趙明福,于本週四(16日)在雪州反貪污委員會總部離奇墜樓身亡后,反貪委員會、警方及各相關單位必須查明真相,還趙明福清白與公道,也避免反貪委員會因此事件而公信力蕩然無存!

趙氏墜樓身亡事件,是我國首宗助查者在執法單位的辦事處“不知何故”喪命事件,令各界震驚,也引起輿論與議論紛紛。可是,反貪委員會沒有作出明確交代,全國上下人民心中的疑竇也無法打開。

誰該負責任?

一個年輕的生命,在協助反貪委員會調查選區撥款疑被濫用的24小時內,莫名其妙的結束了,令他的家人、朋友及同事痛心疾首,在一片沉重、傷痛的情緒中,大家都希望當局清楚交代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還原真相,還趙明福清白。

趙明福已離開了,他無法告訴大家,到底15日下午4時左右到16日中午墜樓時,發生了什么事;只有警方、法醫、鑒證人員、雪州反貪委員會,可以拼湊出趙明福墜樓的真相。

我們認為,當局必須徹查誰應在這起墜樓案負責,包括設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徹查此事,若證明人為疏忽,或出現官員濫權,使用不當手法,涉及者必須依法辦理,必要時控上法庭治罪。

獲釋未報平安

一個人,在擁有許多機密文件的執法機構逗留了6個多小時,卻沒有官員發現他的存在;在一個這么重要的辦公樓內,也沒有閉路電視,是令人費解的天方夜譚。

俗語說:家,是最好的避風港;可是,為何被盤問了10多個小時的人,沒有在獲釋后第一時間向家人報平安,而選擇在令他受困的地方睡覺,是個很大的疑問。

大家對趙明福離奇墜樓身亡,心存很多疑問,只有專業的法醫、鑒證人員、警方及反貪委員會,可以釋疑!

反貪委會須要明確交待

雪州行政議員歐陽捍華的政治秘書趙明福遭雪州反貪污委員會官員帶走,卻於次日在反貪委員會辦公室離奇墜樓事件,舉國震驚。反貪委會帶走趙明福,說明是協助調查,不料24小時之後,一個充滿理想的年輕人竟被發現臥屍反貪委員辦公樓下,趙明福的親友震驚悲痛不在話下,與他素不相識者讀了新聞報導,同樣感到義憤填膺。

人人心中都有一個問號:趙明福為甚麼墜樓?

整個事件疑點重重,例如死者週末即將和未婚妻拍結婚照,不可能有輕生念頭;又如死者於凌晨3時45分錄取口供完畢,到下午1時30分被發現臥屍5樓之間的冗長8個小時內,他人在哪裡?做了何事?警方須對各項疑點徹查,還死者公道。

個人活走進雪州反貪委會辦公室,為甚麼竟成一具屍體?反貪委會必須給死者家屬明確的交待,讓全國人民瞭解事件的真相。

反貪委會為整肅貪腐現象而展開調查行動,職責所在,無可厚非;不過,調查方式須做到合理公正。 以趙明福的情況,他既然只是協助調查,讓他接受近23小時不停的盤詰和施壓,已違背基本人權。這種類似疲勞轟炸式的盤問,對一個既非殺人悍匪,亦非怙惡不 悛的年輕人來說,是過份和殘酷的。

反貪委會本應是一個獨立機構,整肅政商貪污行為,對政壇朝野發揮監督作用,任何行動都不應含有政治議程,這樣始能還社會清廉風氣。政治人物倘若涉貪,無論是在朝或在野,都應展開公正的調查行動。

最近反貪委會連串調查雪州民聯議員的“撥款”事件,雖說是基於職責,但若是只將調查目標鎖定某 個政黨或某個群體,難免會給人民一種不公或針對性政治迫害的偏袒印象。反貪委會過去是否曾調查過所有其他議員的“撥款”問題?其他更嚴重的涉貪案例如某議 員的產業與收入不符課題正被媒體熱炒,反貪官員卻迄今未聽聞有何動作。

首相 納吉及前任首相阿都拉,皆希望去除政商根深蒂固的貪腐問題,因而賦予反貪委會更大的權限,希望該委會能在民眾的心目中建立起威信。那不止因為民主法治是治 國的根本,最重要的走因為它關係到人民的切身利害;一個政府的得民失民,可能有許多原因,但最後都可探究到法治上。韓非子說:“抱法處勢則治,背法去勢則 亂”正是這個道理。

反貪委會的運作若不能堅持其獨立而公正的立場,最終仍會給人民留下偏袒不公的負面印象。

反貪委員會若無法對趙明福之死作出交待,恐會引發民眾不安的情緒。就像不少嫌犯在警局扣留期間 突然斃命的情況一樣,警方若無法提供確實的原因,不但家屬悲憤難平,也會導致一般民眾對執法人員懷有猜疑的態度。民眾無論犯罪與否,一旦被召去反貪委員會 辦公室或警察局,他們的人身安全是否獲得保障?古甘斃命扣留所案迄今已半年,死者屍骨已寒,卻仍未能還他一個公道。執法人員執法時是否尊重人權和濫用職權,人權委員會都應深入查究。

為了維護社會的安定,並為死者伸冤,我們希望本案還有水落石出,真正破案的一日。

星洲日報/社論‧2009.07.17

趙明福不能白死,也不應白死

【《獨立新聞在線》社論】昨天媒體還在報道民聯雪蘭莪州行政議員歐陽捍華的助理趙明福前天遭馬來西亞反貪污委員會帶走後,遲遲未獲釋放之際,突然傳出趙明福在反貪污委員會雪州總部離奇墜樓身亡的消息,許多人都難以置信,但這起震撼全國的命案確實發生了。

扣留犯在警察看管期間離奇斃命的案子屢見不鮮,國人早就質疑執法機關究竟是“保護市民財產與性命”還是“知法犯法濫用私刑”,如今配合反貪污委員會調查工作的趙明福被帶返反貪委雪州總部後,未及24小時就離奇墜樓身亡,令人們對執法機關的廉正與公信力的信心掉落谷底。

趙明福墜樓身亡,究竟是自殺、他殺,還是意外,仍待警方查明(假設警方有此專業能力),但反貪委處理趙明福命案的作風,不但令命案更添疑竇,更令反貪委的公信力蕩然無存。

有正常思維的公眾都會質疑:

一、趙明福的遺體在昨天中午1時30分左右已被發現,但是趙明福的上司歐陽捍華於下午四時抵達反貪委雪州總部時,反貪委為何向歐陽捍華隱瞞趙明福身亡的消息。

二、反貪委全國調查主任蘇克裡斯為何遲至下午五時許才召開一場草草了事的記者會,而其無法交代趙明福在昨天凌晨六時至被發現遺體時的七個多小時裡,究竟人能在哪裡、發生什麼事。

三、反貪委為何會允許一名已“獲准離開”的“證人”長時間在其辦公樓逗留。

“政治修理”接踵而至

反 貪污委員會兩個星期前開始陸續調查民聯在雪蘭莪州的七名華人州議員,雖美其名為調查“選區撥款舞弊”,但設若展開民意調查,相信大多數民眾都會認定反貪委 的所謂“調查”,乃“政治修理”而非單純的肅貪倡廉行動。自從人民聯盟在去年三月全國大選中狂勝後,這類“政治修理”接踵而至,例如人民公正黨實權領袖安 華依布拉欣被控肛交案、雪蘭莪州務大臣依布拉欣修車買牛案,都還讓人印象深刻,歷歷在目。

“政治修理”是政治惡斗的表現,如今這場惡斗竟 然搞出來人命,而令人難過的是,受害者不是在馳騁政壇見慣風雨的從政者,而僅是一名未必承受得起政治惡斗手段形成的精神壓力的受薪助理。無論趙明福死因為 何、為何而死,反貪污委員會及濫用國家機關為其政治利益服務的國陣政府都應成為問責對象。

雪蘭莪州總警長阿布巴卡(Khalid Abu Bakar)向民聯雪蘭莪州務大臣卡立依布拉欣(Khalid Ibrahim)保證嚴辦趙明福命案,但警隊多年來劣跡斑斑,同樣因淪為國陣政府整肅政治異己的工具而備受批評,倘若趙明福命案真有不可告人之內情,警方 會不會官官相護,恐怕還真是人們擔心的事呢!

然而,趙明福畢竟不能白死,也不應白死,民眾要讓這個已犧牲了的性命有價值,就應串聯成一股銳不可當的輿論力量與民間壓力,促成執法機關不得不按照國際執法標准作業,不得不尊重人權、以及成為免於政治操控、有實質意義的執法機關。

倘若民眾一如既往善忘,趙明福就是白死了!(2009年7月17日

馬國荒唐事

馬國,像mision impossible一樣,什麼事都可以發生。

而且很荒唐。

荒唐到我想連老天爺都會模不著頭腦,人怎麼會變得如此可怕,叫人心寒。

mission impossible,這裡說的是:明明應該被對付的人,竟然最后是相安無事,反而有人就是會無端端的成為犧牲者。

幹壞事的人,絕對的mission impossible,就是到最后,沒有人奈何得了他。

也許經過一番“可能被對付”的過程后,最后輸的,就是沒錢沒勢的人。

中國人老祖宗實在是夠有智慧的,尤其一句話:有錢能使鬼推磨。

我們的老祖宗,幾千年前就看到了人性的險惡,tmd,做了鬼的,看到錢都還會動心,而且還會助壞人一把,給他不會有事。

所以。要做壞事的,要絕有錢,有錢后,你要打要殺,即是犯下滔天大錯,都不會有什麼壞下場。

有錢嘛,什麼事都可能。

哼!

真是可悲。

整個馬國,誰是好人誰是壞人,大家都心裡有數,誰是大魚誰是小魚,也心知肚明,可是,多少個例子是,真的大魚真的被捉上來?這麼多年看到的,大魚依然逍遙法外,還繼續吞噬窮人的血汗,他還洋洋得意,容光煥發,過那朱門酒肉臭的好日子。

如果馬國還繼續一直有這樣的mission impossible,最后就是走向亡路,你敢說這不會也是另一個mission impossible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