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5日星期六

我好out

小妹彩菁跟五館站長純瑋要去看陳奕迅的音樂會,演唱會跟音樂會有什麼不同?我真的不懂,因為都沒去過,看過最多的,就是簽唱會或簽名會。

我那失散多年的妹妹子瑩(是因為樣子長得跟我很像,蜝至人人都以為我們是兩姐妹),剛才同跑一個晚宴時,我很好奇地問起音樂會跟演唱會的分別,她突然不可思議地發現,我這失散多年的姐姐,竟然沒去過演唱會。

哈哈。

老實說,我從來不去演唱會的原因,除了沒有遇上我真正欣賞的歌手外,就是因為錢不夠用,沒本錢去跟人家擠在一起看偶像的風采。

從小家裡的經濟情況並不好,媽媽做什麼或買什麼,都會省著錢用,有時候看起有點寒酸,但沒辦法,家裡幾口人要吃飯,怎能隨便揮霍?

我記得上小學時,每天的零用錢是兩毛錢,到了六年級,才有加到三毛。

后來上中學了,因為我有點厲害所以有機會進到名校唸書,零用錢加到五毛,每天我就用兩毛錢買香蕉糕,因為最便宜了,結果后來還吃蕉吃到怕,怕到好幾年有蕉都吃不下。

中三時,因為成績不太理想,變成我跟最好的朋友分班了,本來那時不太愛關注功課的我,才決定發憤圖強,零用錢一天變到五塊,但是這包括了我補習的費用跟學校的雜費、吃東西的錢。

中四后,開始很多科目要補習了,零用錢再加到六塊錢,一個月百八塊,哈哈,全部都用來繳補習費,有剩的一點就存起來一些。

那時一天六塊錢,有時隔幾天跟爸拿一次,如三天拿一次父就得給我十八塊,可是,有時父都拿不出這麼多錢,可見當時我們家的經濟情況是多麼的有點淒涼。

再長大一些時候,我甚至看過有人到家裡來跟爸討債的情況,但每次問起,爸總是說我們小不用知道那麼多,那時候,我的心情的確是很沉重的,所以一心一意決定只要我讀完書,一定要努力工作賺錢,讓爸媽有好的日子過。

所以,中五畢業時,全班同學都相約去雲頂作畢業旅遊,那時只是百出塊的旅費,我都拿不出來,爸媽那麼辛苦,我怎能忍心跟他們要錢,然后自己去逍遙快活?

我也提過的,在檳城唸學院時的那段日子,我是怎麼過的,終于唸完后出來社會工作,家裡的經濟還是一樣,更甚的是家裡還出了個沒良心的兒子,那時我們租的家,一個月百八塊的房租都沒辦法給,還好是屋主好人,總會寬容我們,即使我們欠下幾月的屋租,他都沒有把我們趕走。

我一開始進報館時,也是沒錢買件像樣的官方活動穿的衣,結果主任一看到我在工作日穿T-恤,就會給我訓話,我只能靜靜聽,不懂如何開口說沒錢買衣,所以只好穿T-恤上班。

所以啊,你說我還有多餘的錢跟心情去看演唱會嗎?即使買最便宜的票,還要包上來回的車票,演唱會太遲結束回不來還得備酒店費,我哪有那麼多本錢啊???

所以,有時候看到我在精打細算的,別嫌我太寒酸或咸澀,就請寬容我一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