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28日星期三

白活

這世界上,真的是有些人,比乞丐還要沒尊嚴!

這種想法,是從我身邊的人的態度得到,感覺是三生不幸!

那人遇上不如意,就是會回到家裡伸手要,卻從來沒想過,其實家人比他還苦。

可能是他的“信仰”吧,深信家人不會讓他餓死,尤其對疼愛他極了的人,即使他叫對方去做不該做的事,湊足他要的東西,他也不理別人是幾辛苦,反正只要自己有就好。

我呸!

連飯都沒得吃了,還要拿長輩吃飯的錢飲填飽自己肚子,卻不甘心去打一份工,這到底還是人否!?

我看,在街邊掃地的人不會餓死,再大不了不就去當乞丐啊,乞丐更不會餓死,分分鐘一天內拿到的鍎子,加加埋埋起來,收入都好過做經理!

做乞丐哪裡會辛苦!?最多要在外頭曬太陽而已啦,肚子餓不用花錢,死賴在人家賣吃的地方,人家還會免費贈送,哇哇,這比做董事長還要好咧。

看來,現在無所事事的我,也可以去做乞丐騙人的錢來爽一下,但我敢說,我做乞丐還有尊嚴,還好過那個總要拿別人的屁股來貼自己的臉,連乞丐都不敢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