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期:2008-05-24
~誰的錯?~
馬六甲郊區的武吉旺,逾300戶人家幾乎天每天都要聞著雞糞臭味及有害的阿摩尼亞氣體度日。
距離肇禍的雞糞曬場沒多遠的回教大學,在巴也明光外圍養豬場全關閉后,有人才赫然發覺,怎麼沒有養豬場了,那校園還是那樣臭。
然后也有人現在才察覺,原來回教大學之前被籠罩的臭味,不是從養豬場飄出來,而是除了素食者之外,大家都會吃的雞,留下來的禍。
這是“錯怪”的第一遭。
另一邊廂,在馬六甲愛極樂,豬肉販劉榮添堂堂正正做正當生意,但無論如何不犯法,還是硬硬被別人“逼”他不合法,7年多來申請一張營業執照都沒能如願。
為什麼?有權力發執照的市政廳說,因為鄉委會反對。為何反對?因為“敏感”。
為何“敏感”?因為劉榮添賣的是豬肉。
無獨有偶,和武吉旺的情況一樣,被錯怪的,還是“豬”。
有時候真的是很難理解我們官員的做風,人家明明是利用自己的本事,付出自己的努力,並且是在絕對遵從法律的大前提下找三餐糊口,卻會因為官員或所謂的地方領袖,評估那個生意“不合格”,結果本來應是合法的東西,都變成非法。
然后,一些明明是不符各當局條規的東西,卻會因為地方領袖或官員“不知何故”拿那業者沒辦法,所以就只好讓本來應該是不合格的東西,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讓它過關,即使等到問題出現了,人民投訴了(可能有畜牲被害死了,人還在慢性中毒,但還未到壽終正寢)的時候,那些做官的還可以“慢慢來”。
像武吉旺的雞糞臭味,亞羅牙也市議會主席峇哈侖和瓜拉寧宜區州議員依斯邁奧斯曼都說,他們正在申請庭令,以禁止雞糞曬場繼續操作。
但是,庭令到手,快是半年,慢則兩年。
這是當官者說的話,比較不幸的人,可能在庭令取得時已經“移民”去了。
反而非官的大馬消協顧問蔡金地比較清醒,不明白為何政府要去申請庭令,因為雞糞曬場的執照是政府發的,政府可以取消執照,事情就解決了。
中國四川省發生大地震,中國總理溫家寶不但在第一時間趕往災區最前線指揮救災,還忍不住在電話中怒斥救災不力的官員說:““是人民在養你們,你們自己看著辦!”
但是在我們這裡,這句話對那些官員應該起不了什麼作用,敢敢那些“人民養的”的還會理直氣壯地說:“是你們養我又怎樣?我會看自己想要怎樣去辦。”
有上述人民的問題出現、有“錯誤解決”的事情出現、有自認當官就可拿雞毛當令箭的人出現……這,到底是誰的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