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17日星期五

反貪委會須要明確交待

雪州行政議員歐陽捍華的政治秘書趙明福遭雪州反貪污委員會官員帶走,卻於次日在反貪委員會辦公室離奇墜樓事件,舉國震驚。反貪委會帶走趙明福,說明是協助調查,不料24小時之後,一個充滿理想的年輕人竟被發現臥屍反貪委員辦公樓下,趙明福的親友震驚悲痛不在話下,與他素不相識者讀了新聞報導,同樣感到義憤填膺。

人人心中都有一個問號:趙明福為甚麼墜樓?

整個事件疑點重重,例如死者週末即將和未婚妻拍結婚照,不可能有輕生念頭;又如死者於凌晨3時45分錄取口供完畢,到下午1時30分被發現臥屍5樓之間的冗長8個小時內,他人在哪裡?做了何事?警方須對各項疑點徹查,還死者公道。

個人活走進雪州反貪委會辦公室,為甚麼竟成一具屍體?反貪委會必須給死者家屬明確的交待,讓全國人民瞭解事件的真相。

反貪委會為整肅貪腐現象而展開調查行動,職責所在,無可厚非;不過,調查方式須做到合理公正。 以趙明福的情況,他既然只是協助調查,讓他接受近23小時不停的盤詰和施壓,已違背基本人權。這種類似疲勞轟炸式的盤問,對一個既非殺人悍匪,亦非怙惡不 悛的年輕人來說,是過份和殘酷的。

反貪委會本應是一個獨立機構,整肅政商貪污行為,對政壇朝野發揮監督作用,任何行動都不應含有政治議程,這樣始能還社會清廉風氣。政治人物倘若涉貪,無論是在朝或在野,都應展開公正的調查行動。

最近反貪委會連串調查雪州民聯議員的“撥款”事件,雖說是基於職責,但若是只將調查目標鎖定某 個政黨或某個群體,難免會給人民一種不公或針對性政治迫害的偏袒印象。反貪委會過去是否曾調查過所有其他議員的“撥款”問題?其他更嚴重的涉貪案例如某議 員的產業與收入不符課題正被媒體熱炒,反貪官員卻迄今未聽聞有何動作。

首相 納吉及前任首相阿都拉,皆希望去除政商根深蒂固的貪腐問題,因而賦予反貪委會更大的權限,希望該委會能在民眾的心目中建立起威信。那不止因為民主法治是治 國的根本,最重要的走因為它關係到人民的切身利害;一個政府的得民失民,可能有許多原因,但最後都可探究到法治上。韓非子說:“抱法處勢則治,背法去勢則 亂”正是這個道理。

反貪委會的運作若不能堅持其獨立而公正的立場,最終仍會給人民留下偏袒不公的負面印象。

反貪委員會若無法對趙明福之死作出交待,恐會引發民眾不安的情緒。就像不少嫌犯在警局扣留期間 突然斃命的情況一樣,警方若無法提供確實的原因,不但家屬悲憤難平,也會導致一般民眾對執法人員懷有猜疑的態度。民眾無論犯罪與否,一旦被召去反貪委員會 辦公室或警察局,他們的人身安全是否獲得保障?古甘斃命扣留所案迄今已半年,死者屍骨已寒,卻仍未能還他一個公道。執法人員執法時是否尊重人權和濫用職權,人權委員會都應深入查究。

為了維護社會的安定,並為死者伸冤,我們希望本案還有水落石出,真正破案的一日。

星洲日報/社論‧2009.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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