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期:2010年1月23日
~如果我不可以……~
行動黨秘書長林冠英在1月17日舉行的行動黨全國代表會議上,提出“一個中道的馬來西亞”理念,以抗衡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所提出的“一個馬來西亞”。
林冠英說,“一個中道的馬來西亞”,採取的是合作態度而非衝突、咨詢而非對立、包含性社會而非排外的分裂性社會。
他說,共享型社會擁護多元並保障每個人在下列領域的社會地位,即民主參與、尊重多元及人類尊嚴、提供公平的機會,以及免於受歧視。
他說,這樣一個中道的馬來西亞屬於每個大馬人,它尊重每個人,並堅信大馬的財富、機會及資源屬於全體國人。
他也說:“我們必須繼續聆聽、樹立領導典範、謙虛、不怕認錯、急需讓公務員變得有效率及公信力的改革、大馬人優先……我們要佔據中間選民:多元團結、溫和明智、立場始終如一及與普通老百姓有關聯的……。”
林冠英的這個新理想一提出,(多數)“自己人”讚,外人彈,乃預料中事,而彈的人,不過認為林冠英是在當納吉的“狗屁貓”(COPY CAT)。
若大家有印象,在1月8日的報章,就有一則令林冠英相當“狼狽”的新聞,那就是檳州政府和州內90所華小及10所國民型中學代表的交流會,最后變成“討錢大會”之事,讓貴為一州之長的他幾乎招架不來。
這個事件的重點,應該不能算政府“錢不夠用”而無法滿足每一間學校要擴建或重建校舍的需求,因為這已經是幾十年來的泠飯,一點都不新鮮。
另外,若要說林冠英在這交流會上碰見“大麻煩”而讓某某人“大快人心”,那也不過是給他閒來無事當笑話的話題而已。
整個交流會上,各校代表提出種種申請撥款的“苦衷”時遇上媒體欲拍照而趕緊阻止,且急得幾乎掉淚的表示:“我們是‘冒險’來跟州政府討撥款的,要是照片登出來,會很麻煩的。你們知道的,我們不方便出現在這裡……。”
這一個,才是重點。
我們的領袖常常說:大馬政府是奉行民主制度的國家,國人有言論自由,有XX自由……
可是,那些“政府是老闆”的人,卻幾乎99.99%從來不敢批評政府,或是提出“建設性意見”。
不用說得太白,你我都心照為什麼會有這種情形,反正很多時候都是“來暗的”,叫人招架不住,甚至無路可退!你絕對可以提出意見,可以這麼做、可以那麼做,一切都沒關係,我笑著聆聽,你盡管說,一切我“自有安排”。
原來是,這樣的自由要“付出代價”,所以,老闆就要當神拜,做得再不好或有不對之處,由別人來說就好,自己仍要堅守那“忠誠”的精神。
這個樣子,該叫可悲?可憐?還是淒涼好呢?
看到老闆的弱點卻不可有善意正面的批評,我不可以這樣,不能夠那樣,由得老闆想怎樣就怎樣,那所謂奉行民主或尊重民主的說法,還有什麼意義?
所以,管它是一個馬來西亞還是中道馬來西亞,當家的假如還是無法接受、並且坦誠面對及接納任何人的意見,讓人人都有真正發言的空間和自由,積極聽取民意改革弱點,那麼,馬來西亞同樣也只會是過去的馬來西亞,沒有“一個馬來西亞”,也沒有“中道馬來西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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