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5日星期五

牛轉乾坤《有極之說》17

刊期:2010年1月9日

~濫用“神”之名義,悲哉!

首先,我想先禱告:希望每一個人心中的“神”之名義,不要再被那些宗教不文明者濫用,成為攻擊與本身宗教信仰不同者的理由。

我不是基督或天主教徒,不是100%的佛教徒,更不是回教徒、興都教徒,但是,我信仰的,是多元種族宗教文化融合一起的和諧興寬容,互相尊重、體諒、接納。

令人遺憾和心痛的是,懷疑因為“阿拉”字眼争议升级为暴力事件,吉隆坡的美羅帳幕神召會(Metro Tabernacle)教堂、八打靈再也阿松大醫院附近的息焉堂(Assumption Church)、八打靈再也17區的生命堂(Life Chapel Church),于今晨分別先后遭人丟拋汽油彈縱火。

雖然無人在這樣的事件中傷亡,乃屬不幸中之大幸,可是,那一個被火燒過的痕跡,怎會可能那麼容易被忘記?而且還很可能變成一種潛在的怒火,熊熊燃燒著,有如計時炸彈一樣,突如其來爆發,后果不堪設想。

本來只是字眼使用上的爭議,奈何轉變成暴力事件,我想,“神”這次也“頭大”了,也可能在喃喃自語:“我的信徒們啊!你們知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幹什麼?我的教義,難道你們都忘了!?……”

正信的宗教,主張你我共存共榮,回教本來就提倡中庸思想、基督宗教宣揚博愛、佛教也強調和平,不同的只是各宗教的禁忌與修行方法而已,大方向與大目標卻都是一致的。

那就是:引導信眾向上向善。

可悲的是,自稱所謂“忠誠信徒”的人,卻濫用了神的名義,要合理化自己的行動是在捍衛宗教的尊嚴,口口聲聲強調不能讓自身宗教受到恥辱、地位不受威脅。

但是,這信徒並沒有想過,宗教的興衰、成與敗、尊貴與否,都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不是嗎?宗教教義的實践,本就落在信徒的身上,如果信徒以宗教之名為非作歹,則等于是自辱本身宗教,若還要把矛頭指向他人,可就是一種愚痴的行為,也不是他的“神”所要看到的。

對于這樣的宗教不文明者,如果說有關方面只是“嚴厲”譴責幾句,卻沒有賦予行動真正予以正視,再下來,我們的一個馬來西亞,也將不過變成一個“口頭禪”而已。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