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5日星期二

牛轉乾坤《有極之說》11

刊期:2009年11月21日

∼貪污印象

大馬國際透明組織日前公佈全球貪污印象指數,我們的祖國馬來西亞,排名從去年的全球第四十七名,滑落至五十六名。

雖然在東盟國家裡,我國的貪污印象指數排名在第三,只是輸給鄰國新加坡“兩步腳”;但是,若是論全球排名,新加坡是第三,而我們卻是五十六,差了個半百有多。

而且,從10分滿分的分數里,我們只有4.5分,還不到一半,堪算“不及格”了!

這是多麼丟臉的事。

這個結果,其實再次敲響了我國肅貪努力的警鐘,可是,看來看去,各個方面,尤其是在朝人物的反應,似乎都不當它是一回事。

馬來西亞廉政學院主席拿督莫哈末達沙烈指出,人民對大馬各領域的貪污印象指數,比大馬國際透明組織所公佈的4.5較高,達6.9,顯示大馬人民的貪污印象並不似透明組織所指般嚴重。

此外,國際貿易及工業部長拿督斯里慕斯達法則說,政府有信心在接下來的大馬貪污印象指數排名會有所提升,否則,就是國際透明指數的算法有問題。

這是什麼話嘛?

一個學生上課不用心,做作業不用功,考試成績退步,要怪誰呢?

若以慕斯達法的邏輯,考試考得不好,是因為考題太難,或者老師批改考卷的方法有問題,絕對不是學生的錯。

如果一味地執迷不悟,認為千錯萬錯只有別人的錯,用轉移視線的“障眼法”來掩護自己的過失,不過是自欺欺人,再多5年10年,我們的水準還是繼續下跌,這還是會“有目共睹”的。

難不成要等到跌出百名之外,才來緊張慌張,才要鐵下心腸“決心”要肅貪?

從伯拉上任首相之時便高喊要肅貪,到今天納吉的時代,幾年時間不算很長,但是從反貪污局榮升反貪委員會后,理應對肅貪起正面的效應,唯人人所見的是,揭露出來的舞弊貪污事件層出不窮,尚且不用談到大課題如明福命案、PKFZ,單是國家總稽查司報告出來時,那個肅貪成績單就已經慘不忍睹!

說的中肯一點,貪污的形成是因為“官有懂,民有意”,它是兩情相悅的,喜歡“走捷徑”的人當然也要負一點責任;但是,身為政府的更要加強正面政治意願,有效執法,管它大小案件,只要涉及舞弊貪污,就非得採取正當和正面的行動。

“做大的”當然要引導“小的”走上正途,而不是當小的越軌,大的還來個“獨樂樂不如眾樂樂”,那時候,被“玩死”的,就是自己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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