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4日星期五

露腳

昨天(3日)負責採訪警方及意外,發生了金店被搶的事。

去到事發地點,本來已停了的雨又下了,那金店的屋簷很短,店外又圍了警方的黃線,我們不得越界,只好擠在那剛好一隻腳長的屋簷下拍照。

沒想到,雨越下越大,結果雨碰到腳一大半、包鞋全濕了,一直等到警方調查結束拿了一些料,再回去向店主詢問詳情,採訪完已是兩個鐘頭后的事。

本來出門時想要拿一雙拖鞋放車上,結果電話一來緊張出去就忘了,褲子又濕了一大半,包鞋則感覺到裡邊是責水,怎能頂到五六點放工?最后我還是決定回家換了。

本身工只有一雙布質的包鞋,結果這一濕就沒鞋穿了,只好穿一雙置了幾個禮拜卻還沒有穿的露腳的涼鞋。

我的腳趾很不好看,所以每次買鞋時都很難,要買穿起來好看又可避免腳趾太突顯的鞋子實在太少,加上我孤寒的消費觀念(鞋子價格最好不超過20塊),所以啊,買一雙涼鞋的話都要看上好幾輪好多家店。

經歷這次包鞋濕了的經驗,才發覺自己應該要多候備另一雙,不然要多跑另一場意外要去到“山卡拉”地方穿著那涼鞋是真的很不方便。

昨天換了涼鞋回報館打稿,看到白白的腳,心裡想著有多久沒給它曬太陽了,因為自幾個月前買了那包鞋后,幾乎10天裡有9天半是穿它去上班的,要我的腳在白天露給別人看,是沒有多少機會的。

然后再看看我的手,給太陽曬得很黑很黑,年紀大了又擔心曬太多手醒長出黑斑啊什麼的,又想說要給自己的手來保護,買多幾件長袖外套來用了。

好久不見天日的腳趾,終有機會露一露,呼吸新鮮空氣。

是不是白得很好?至少讓我的雙手羨慕。

這雙鞋也可愛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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