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9日星期日

《流欣歲月》13

刊期:2008-06-28

~記者不是恐怖份子~


一開始,先要鄭重、鄭重強調,記者不是恐怖份子,絕對不是!

我們崇高的國會,甚于保安理由,“有意”限制各家媒體只能夠每次只委派5名記者到國會採訪,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納茲還揶揄說,如果5名記者無法“搞定”國會報導,就是記者效率有問題。

與此同時,國會“有意無意”的“限制令”發出的隔日,國會就出現了媒體限制區,結果媒體群起杯葛,大家才知道事態嚴重,只是后來沒有人承認這是誰的主意,也沒人要為這事件負責,包括向媒體道歉,並且表示這一切只是“誤會”。

不過,這一場“誤會”並不美麗,它不只是賤踏了我國的新聞自由,也賤踏了國會的尊嚴與地位;但“好處”是,它讓人民再次看到了我國政客的思維與心態,讓人民眼睛再明亮一些。

我們的國會那麼大,所謂的“大”指的是部長、副部長、國會議員那麼多,一人一句話就好,都會讓媒體記者抄個不停,一不留神還會抄錯,萬一寫錯新聞,矛頭又是指向記者。

“追新聞”、事實求是,本來就是記者的天職,不要以為記者聽了某某人說了某某話,回到報館后就可以隨便來作成“某某報導”。

記者除了聽和記之外,偶爾還要充當攝影記者拍照,回到報館得先將所得資料整理再修飾,才能夠完成一篇“出得街”的新聞。因為,記者必須負責,為自己的職業負責,為報導對象負責,為廣大民眾負責。

所以,哪可隨便“亂來”?

但是一些政客卻不明白這一些,遇到新聞焦點人物一湧而上,記者就顯得不自律嗎?這樣的舉動難道像恐怖份子嗎?

要當官的,自然要習慣這種場面,如果你不是新聞焦點,記者才懶得理你。

這樣說不是有意侮辱任何人,而是要告訴大家,記者每天的工作,不只是採訪一個人、寫一個人的新聞而已,做記者的,自然要針對關鍵人物來採訪,將最準確、與民眾利益關係最大的消息,正確無誤地傳播出去。

否則,媒體就失去了它的公信力,也失去它存在的意義。

所以,別把記者當恐怖份子看,我們只是懂得協助大家得將信息傳達出去的普通人,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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