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期:2010年2月27日
~居功至偉~
年初九天公誕,明福的遺腹子誕生了;兩天后,這孩子的報生紙上父親名字一欄中,終于獲准填上了“趙明福”的名字,讓孩子可以冠父姓,並取名爾家,真正成為趙家的兒子。
這是令趙家安慰,也是令普羅大眾欣慰的事。
與此同時,有人更迫不急待認為,明福遺腹子問題獲決,某某大人物是“居功至偉”的。
當然,政府一改之前強硬的態度,指不能首開先例允許未婚女子的遺腹子報生紙上,寫上父親的名字,到最后以“特殊個案”處理且圓滿解決,的確叫人要拍掌鼓勵。
不過,這個掌聲,不是專門給政府的,也不是專給某某人的,而是包括給社會輿論及民間,力量所發揮的成果。
趙家在這方面的體會非常深刻,以麗蘭發表的文告就說道:“明福的兒子爾家能冠以父姓,居功至偉是強大的社會輿論及民間力量的支持,即是站在他們這一邊的公理。”
“毫無疑問,來自各政黨、團體、組織和公眾的支持聲音,發揮了重要的影響力。”
“我們感謝首相和內政部長,聽了公眾的輿論,接受了公理。”
是的,遺腹子問題解決,趙家其中一個心願了了,要感謝的不是專門對準某一個人或某一單位,而是間接促成這圓滿的過程與力量,所以,“居功至偉”這個榮譽,是屬于那些明以公理的人士。
我要強調,這麼說不是抹煞或否定政府的努力,只是想激勵政府,繼續做出更多能夠讓人民安慰和感動的事,我貪心一些,更希望每一件事每一項政策都能如此有個Happy ending。
首相拿督斯里納吉一直強調:“以民為本,績效為先”,不就是要達致這樣的目標嗎?
國家掌權的,我想沒有一項決定或所做好一件事就能享受“居功至偉”這個讓驕傲又飄飄然的榮譽,畢竟,若要慢慢翻出來,還沒有圓滿的國事社會事還很多很多呢。
包括趙家的另一個心願:讓明福的案件早日真相大白,並且必須是能夠服眾的合理、合情、合義的結果。
明福的案件,不是一個人或趙家一家人的事,而是牽涉了國家與廉潔代表機構的公信力,它會影響著每一個人對政府的信任,包括國際如何看待馬來西亞。
如果人民無法信任政府,要如何叫人民接受它、包容它呢?
借用一句已故華教泰鬥拿督沈慕羽的名言之一,我想告訴我親愛的政府:“做事圓滿尚未成功,政府尚需努力!”
願以政府及人人共同勉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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