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11日星期一

《流欣歲月》19

刊期:20008-08-09


~如果開明一些~


民行州議員日前在州議會上,提呈動議要求州政府“採取行動”,為民解困。

兩項獲准在議會上提呈的動議,一項是要求州政府撥款2億令吉作為甲市區治水,另一個則是要政府公佈汽油漲價后,所會採取以減輕人民負擔的行動。

民行的動議有機會在州議會裡提呈,是好事,不過,這好事只能屬于“半個好”而已。

其實,不用問神,民行議員所提呈的動議,100%是不獲通過的。

其實的其實,不是民行的建議不好,只是在議會裡的人不夠多,所以沒有辦法“以多數支持聲”通過。

在朝的議員,幾乎沒有人會同意反對黨的意見,為什麼?因為要聽“老闆”的話。

如果大庭廣眾說民行的建議好,如果在議會裡支持民行議員所提呈的動議,如果……總之做出對民行“有利”的舉止,就會被視為“違反國陣精神”。

這就是我國的政治氣候,很多代議士,好像不是為人民做工的,而是為黨做工的。

舉個例子,哥打拉沙馬那區州議員周玉清,在議會裡建議峇株安南機場擴建后,趁著檳甲申遺成功之時,推出兩市的旅遊配套,促請旅遊業。

甲州首席部長拿督斯里莫哈末阿里當場站起來回應說這項建議好,聲音是相當大的。

不過,當周玉清再次詢及會否推出這樣的旅遊配套時,是比較小的聲量谷應:“我們同意”。

再來,首長在接受記者詢問時,只是一句話帶過會考慮推出有關旅遊配套,但一直強調峇株安南機場擴建完成后,最主要還是要吸引醫藥旅遊遊客,令人感覺有意“轉移視線”的企圖,不要讓人認為他“傾”反對黨。

當然,首長接納周玉清的意見,沒有人敢出聲,因為在馬六甲,他是“最大”的。

話說回來,人民代議士的職責,應該是在議會裡爭取一切有利人民的政策,即使是政敵所提的動議,但只要是對人民有益,為何不能夠以更開明的精神,摒除“不同黨派”的狹隘眼光來看待?

議會裡不是給朝野議員吵鬧,或者幾個人說說幾句話就“收工”之處,那是讓大家坐在一塊兒討論並制定有利人民政策的神聖廳堂,坐在那椅子上的代議士,應該扮演的是全民的議員,而不是某政黨的議員。

所謂開明,不能夠以“馬來議員可以不避嫌出席華社(如神廟宴會)活動”如此簡單的情況來闡釋;開明,必須是能夠不看種族膚色、不管宗教背景、盡一切努力捍衛人民的思維,同時必須言行一致。

做議員的不要忘了,領的薪水來自人民納稅錢,人民才是老闆。

所以,如果議員開明一點,很多益惠人民的政策都可以實行,人民也就不用受麼多苦;人民不苦,做議員的也會很開心,因為不用擔心半夜下雨就會接到有人投訴某某地區水災的電話,不用重複地為同一件事情“頭痛”,可達到真正的“高枕無憂”的境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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