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期:20008-07-19
~捉人也要看時機~
上一篇專欄文章,提到領袖下台要靠時機,沒想到幾天后的本月16日,公正黨顧問兼前副首相拿督斯里安華,也在“好像不太對”的時機被捕。
當天,安華在上午10時先在布城反貪污局針對1999年“黑眼圈”事件涉嫌捏造證據的指控錄口供,隨后在中午12時10分離開反貪污局,準備回家提取相關文件后,再繼續趕到吉隆坡警察總部針對雞姦案錄口供。
可是,當安華及表律師等從反貪污局返回住家途中,即被警車攔住,並當場援引刑事法典第377條款逮捕他。
這就是我所指的“不太對”的時機。
也許較早前,安華有出現不配合警方在指定時間前往錄口供的情況,但后來警方不是與他“說好”,在16日當天下午2時依時赴約嗎?
而且,警方雖然也拿到了逮捕令,但是,也一樣宣佈說:如果安華再食言不到來錄口供,那警方就可上門捉人。
如果時限到了,警方把安華捉去,不會是什麼稀奇的事。
但相反的,警方好像是“迫不急待”就把安華快快捉起來,警方之前與安華及對人民宣佈的“承諾”,去了哪裡?
除了時機不對,為了捕一名61歲、行蹤完全在警方監視中的“老家伙”(可能我要向安華說聲不好意思,稱他“老家伙”,是拿他跟捉他的警員年齡比較,他確是老很多的),警方還“必須”大陣杖出動15輛警車和數10名蒙面特警,把他押送到警局。
如果不是“必須”,就不會出現如此比香港警匪劇還緊張刺激的逮人行動出現,看在全民眼中、外國人眼中、國際媒體眼中,相信大家都會“嘖嘖稱奇”呢。
安華不過是民聯成員黨的顧問,不是什麼恐怖襲擊份子,不會身上綁著炸彈要和警隊同歸于盡……捉一個老翁,難道非要動用特警那麼夸張嗎?
然后我們也可以發現,原來在被領袖們稱為“和平安寧”的國家裡,特警的工作,就是聯合去捉一名雞奸案老嫌犯,很多人都會覺得未免大材小用了,馬來西亞皇家警察的聲望,也會低了一等。
如果安華這次再一炮而紅,再取得更多人的支持,他的“魅力”直線上升,不是因為他真的那麼行,影響力那麼大,是誰在推他一把?相信眼睛和思維都清晰雪亮的人,心裡有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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