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1日星期六

送鞋

那天馬六甲的處處水災,自己也得跑一場。

但是車上沒有拖鞋,于是乎,隨便啦,發揮“村姑”的本色,拖下了運動鞋就下車。

一下車顏大律師看見我赤腳,叫我:誒去買雙拖鞋啦。

幸好那個災區附近有很多間鞋店,隨便就去了應該是買最多隨隨便便拖鞋的那家,時間緊逼,選來選去找不到合心意的,不是要美,但就要找適合我的腳,鞋底又不會滑的那種。

那裡的拖鞋怎麼都很大號,我看中的只剩小號,擠不進我的腳。

顏大律師有點不耐煩了,他也幫我找,竟然找來我平時都不會看上眼的塑膠鞋,設計還很“時尚”的那種,白色,很多個洞的,而且還有亮晶晶的假鑽。

不是自己要的鞋,但是時間緊逼,我就隨便了,反正是跑水災穿的,不理那麼多了,試一下腳可以進,就on了。

要還錢時,顏大律師竟然搶著我給錢,那收銀員也很識趣只拿男人的錢。

跟顏大律師說啊,不可以買鞋給女生的。

他問我是這樣咩?為什麼?

呵呵其實我也不懂為什麼,但印象中中學那時朋友們就說不可送鞋給女生,忘了當時的意思是叫女的跑路咧,還是說鞋跟“邪”同音,不可以送。

做工做到一半,顏大律師還突然間想起,跟我說:我買鞋給你不是叫你跑路,是叫你跑得快一點。

哈哈哈!是囉,做工要跑得快一點,快一點才可以追到新聞不會漏照片。

真是的,被送一雙鞋還有點沉重,沒什麼好意頭。

不是怪或嫌顏大律師送鞋,只是一想工作就有點....還是要感謝他送的那雙鞋,果然在水裡很好用,不會滑哦,改次大家可以考慮買,呵呵呵^^

穿在我的腳滿漂亮一下的

還有一粒粒亮晶晶咧
小寶貝很喜歡,拿來穿著玩,有型有款呵^^